一、招标条件: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已由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项目代码:2303-620981-04-01-763835,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组织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
三、项目编号:0625-25102D96
四、招标内容: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电伴热系统框架采购,包含电伴热系统的设计、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由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统招,中标后甘肃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招标结果和框架合同作为高性能硅氟新材料一体化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电伴热系统的依据,最终合同金额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巨化集团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
4.投标人近五年内在其经营活动及承担的项目中,未发生过由其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不得存在与重大事故相关的处罚。事故等级认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相关行业重大事故划分标准执行。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电伴热系统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经销商投标须出具制造商授权文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
2.业绩要求(如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需证明该业绩为所投伴热产品品牌业绩):
2.1伴热产品品牌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有2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电伴热系统项目业绩。石油化工工程包含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石油化工、化工、煤化工工程,下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1)合同复制件和(2)与该合同对应的、金额清晰的至少一张发票;合同可以为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如为框架合同,需补充提供甲方盖章的合计金额达到要求的订单。如合同无招标文件要求的要素,需补充提供甲方证明。
2.2伴热产品品牌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电伴热系统稳定运行超过5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复制件和运行稳定(或良好等)甲方证明复制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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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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